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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楚水复2023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鼎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楚雄州南华县。

2.2项目名称: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骨干灌排渠沟道混凝土浇筑防渗,骨干渠沟系建筑物改造及配套,量水设施与信息化设施建设、环保及水土保持等,设计灌溉面积7.24万亩。

(1)渠首工程:改建河闸1座(灵官桥橡胶坝)。

(2)骨干输配水工程:灌区干渠混凝土浇筑防渗15.57km(其中:毛板桥大沟14.37km,康武坝大沟1.2km)。

(3)骨干渠(沟)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新建渠道箱涵30m,新建穿路箱涵1座(6m),改建渡槽1座,改建排洪闸3座,改建排洪槽3座,改建放水口37座,新建人行桥盖板72座,安装界桩288颗,管护碑1座。

(4)用水量测设施:安装矩形薄壁堰17座,放水口安装DN300湿式冷水表(含不锈钢表箱)37套。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投标准备期内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文件中所说明的内容、设计施工图图示内容调整部分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工程概算总投资:3872.9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的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需法人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

5、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信誉要求:

①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合同履约率100%,提供相关承诺;

②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当事人段”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1年01月0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

7、人员配备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测量员1人、财务负责人1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水利行业核发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所有项目配备人员及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可查询二维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

9、其它要求:

①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提供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

②在本项目开标前,若招标人接到任何关于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信件(以住建或人社部门官方网站的公告为准)或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单位责令整改并在整改期内且未提供住建或人社部门整改合格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在中标后,自中标之日起如发现中标人在其他项目或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合理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相关承诺;

③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施工投标;

④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后,所造成的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提供相关承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4.2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6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六、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6.3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异议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通过线下纸质方式进行异议及投诉的,按纸质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异议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进行异议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6.5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http://www.ynslxh.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县龙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屯路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8-722212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金穗花园六期4幢26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69142460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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