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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政发改复〔2023178文批复同意开展相关工作,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招标人为镇康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镇康县勐捧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主要解决勐捧镇和勐堆乡内耕地突出的灌溉缺水问题,项目涉及镇康县勐捧镇和勐堆乡两个乡镇耕地面积4.89万亩,为一般中型灌区,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灌溉渠(管)道,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区渠系跨河建筑物洪水标准为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P=10%),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P=5%),基本烈度为Ⅷ度,水工建筑物设防烈度为Ⅷ度。设计水平年灌区总需水量1766.50万m³。主要建设6座取水坝,渠道修复重建13.289km,改造2.68km管道工程,配套相应建筑物及管理设施,并完善信息化、智慧化、生态化建设。规划估算总投3641.59万元。

2.2 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ZKX-MPBGQ-KCSJ

招标范围:完成镇康县勐捧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施工期设计服务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等全过程勘测设计服务。并保证编制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服务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不作为调价依据其中:实施方案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招标设计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前10日内提供成果资料;施工图设计阶段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求,不得影响主体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

2.4 质量要求

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见》(云水建管201757号)和《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临政水字2018205号)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勘察、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实施方案经许可后,出现勘测设计失误,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总〔2020〕32号)规定进行问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是2021年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若是2023年成立的投标申请人,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即可,若是在要求年份内成立的投标单位,要求提供相应年份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3.1.3业绩要求:近5年来(2019年至今)承担过1件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含正在承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下闸蓄水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业绩登记截图),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在本规定期限内即为有效业绩

3.1.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件中型及以上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下闸蓄水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业绩登记截图,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在本规定期限内即为有效业绩),其他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五人,职称为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且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工程勘察相关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测量相关工程师不得少于一人,且必须附常驻工地承诺书原件。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及相应网站截图

3.1.6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2023 12  07 日上午09:00时至2023 12  11 晚上24: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在临沧市领取,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6.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 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2023 12  28 日上午09:00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澄清的,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发布,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注意实时查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康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会

联系电话:1375932290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金旭之光一期1幢3单元1606室

联系人:王增尧

电话:13988371523 

监管部门: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883-6630109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电话:0871-6563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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