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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2021年度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2021年度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普洱市水务局以普水〔2022〕133号(大旱塘水库)、普水〔2022〕134号(胥家营水库)、普水〔2022〕141号(菜户河水库)、普水〔2022〕142号(豆地箐水库)、普水〔2022〕143号(那卡水库)、普水〔2022〕144号(排沙河水库)、普水〔2022〕145号(平地水库)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库容26万立方米,总投资258.15万元;胥家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库容22万立方米,总投资95.42万元;那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库容40万立方米,总投资123.63万元;排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库容363.2万立方米,总投资457.59万元;豆地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库容216.7万立方米,总投资356.75万元;菜户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库容119.8万立方米,总投资384.02万元;平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库容119.7万立方米,总投资166.9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2021年度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合同编号:JD-2021CXJG-EPC

招标内容:大旱塘水库、胥家营水库、那卡水库三件小(2)型;排沙河水库、豆地箐水库、菜户河水库、平地水库四件小(1)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

2.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通过审查获得批复。(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对项目审批的规定和深度要求,满足可施工性、操作性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3.1资质等级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且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并提供相应承诺书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且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承诺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允许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1年)连续任意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投标人为行政(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决算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3.4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规定。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网上截图(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3.8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注: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本次招标设计从施工图阶段开始(依据《云南省水利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指导意见》云水建管〔2014〕45号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5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址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成功并取得回执,即视为报名成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上传递交用编制软件编制并经电子签章及加密后的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须投标人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上传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 日09时00分。

6.3 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可不亲至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气象路15号

邮编:676200

联系人:段思杨

联系电话:0879-62269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杨波

电 话:0871-65620677

传 真:0871-65214525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收款单位: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穿金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 1905066 00000 594
联系方式:0871-65631383

备案号:滇ICP备11004531号-1
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小区(东门)11栋202、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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