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安管人员证书延期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印发的《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云水规〔2023〕1号)的要求,现将云南省安管人员到期证书延期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对象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人员”)证书有效期 为:2023年12月31日。
二、延期要求 (一)申请延续条件 1.与受聘施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2.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连续3年内每年度不少于12个学时;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建造师执业年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证书有效期内未在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
(二) 申请延续应上传下列材料:
1.承诺书;
2.证书延续申请表;
3.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缴费材料);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材料应包括:
1.包含学时的培训合格证明;
2.培训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名单及签到表,培训考核结果等内容。
(四)提交延期申请
个人登录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管理系统(http://frontend.safe.lonhcloud.net:8000/home)提交申请,点击 证书-我的证书,在我的证书列表里找到相应的证书点击延续证书按钮,上传对应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推送水利部,审核 不通过,请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补充资料提交待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请按照省水利厅印发的《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 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云水规〔2023〕1号)的要求提供。
(五)不予办理延期
1.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提交延期申请的,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
2.个人已提交延期申请,但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无法提供培训记录的,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
三、延期时间
请各申请人在2023年12月29日前在系统提交延续申请,未及时提交的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177922
技术问题:13529002309
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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