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原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改革前属于玉溪市水利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玉溪市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前身是组建于50年代的玉溪地区行政公署农水局机械组和钻探组,1980年8月,经原玉溪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合并组建成立了“玉溪地区行政公署水利电力局机械化施工队”,玉溪撤地设市后,“玉溪地区行政公署水利电力局机械化施工队”更名为“玉溪市水利水电局机械化施工大队”,一直承担玉溪市的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随着水利工程市场的逐渐开放,为适应市场不断发展业务的需求2004年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2008年1月更名为:“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2007年1月,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复(玉政办发[2007]6号)文,将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确定为我市的防汛抗旱应急专业抢险队伍;2009年6月,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批准成立玉溪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专业机动队的通知》(玉防指通[2009]5号文),确定我单位为玉溪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专业机动队(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没有单独的编制、公章和经费),承担我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职责。 按照中央省市事业单位改革文件精神,玉溪市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2020年11月6日下发《玉溪市人民政府 关于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改革方案的批复》(玉政复〔2020〕65号),按照改革文件精神,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的改革方式为:撤销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事业单位建制,保留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事业单位法人,原有编制内人员实行“扎口管理”,现有编制内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一收一”。待现有编制内人员消化完毕后,注销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事业法人,保留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企业法人,作为国有企业。现有资产无偿划转玉溪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由市水利局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按照相关改革文件精神,2022年4月8日经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营业执照变更为玉溪市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属于具有事业单位法人与国有企业法人的双法人单位,玉溪市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勘察专业丙级资质和水利行业丙级设计资质及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由市国资委授权市抚投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由玉溪市水利局代管。 公司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中、小型水库枢纽工程施工、大坝帷幕灌浆、供水水文地质调查及深井施工,以及承担玉溪市辖区内的应急抢险救灾、防汛抗旱等任务。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单位生产经营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培养了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技术干部队伍,技术人员的比重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能够承担各种技术服务型工作。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二级达标。 同时,全单位上下牢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都严把质量关,严格按认证后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控制体系进行工程施工的管理。单位成立以来,完成了4件新建中型水库大坝的施工;5件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40多件小(一)型水库大坝施工;处理病害水库500多座,完成灌浆工程300多件,进尺50多万米;防洪堤200多公里;灌溉渠道400多公里;输水隧洞2000多米;深水井40000多米;年均完成勘察设计百余件项目,项目类型包含新建小型水库及除险加固勘察设计、河道治理、河湖规划、灌区、渠道、水保、烟草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数种类型,积累了丰富的勘察设计经验,参与多件水利工程“险、急、难、重”的抢险,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公司下设党群及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勘察设计部、工程部、经营部、安全生产部6个处室,体制建设完整、分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