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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镇康县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镇康县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康县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已由镇康县人民政府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镇政复〔202432号文)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镇康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有效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不断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勐捧镇丫口、忙耿村、凤尾镇郭家寨村、芦子园村,忙丙村新水村片区、勐堆乡勐堆村,南伞镇红岩、白岩村,田坝村、轩岗村,木厂乡杨柳桥、勐撒、散路坝村片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拟建江边灌区、南捧河灌区、凤尾坝灌区、绿水河水库灌区、南片河灌区五个中型灌区,具体为:江边灌区涉及镇康县勐捧镇丫口村和忙耿村,设计灌溉面积为1.14万亩,节水改造渠道21.4km,新建提水泵站1座,新建蓄水池5座,新建管道20.9km;南捧河灌区涉及勐堆乡勐堆村、南伞镇红岩村、白岩村,由原中山河水库南伞坝片的南捧河灌片和勐堆灌片组成,设计濯溉面枳4.63万亩,新建干支渠全长29.63km;凤尾坝灌区涉及凤尾镇郭家寨村、芦子园村和忙丙乡新水村,设计灌溉面积3.7万亩;绿水河水库灌区涉及南伞镇白岩村、田坝村和轩岗村,由拟建绿水河水库的白岩灌片和南捧河灌片组成,设计灌溉面积5.9万亩,新建干支渠全长41.72km,新建管道39.5km;南片河灌区涉及木厂乡杨柳桥村、勐撒村、散路坝村,设计灌溉面积2.91万亩,新建干支渠全长75.2km;匡算总投资约27.21亿元。

2.2 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镇康县五个中型灌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完成镇康县五个中型灌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工作,施工中的现场设代服务,成果移交等项目实施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审相关工作,确保获得各阶段的相关批复。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内容和项目实际完成的服务工作量为准。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审查批准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通过相关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成果,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实施进度需求;相关专题报告,服从于主体报告进度需求,不得影响主体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

2.4 质量要求

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见》(云水建管〔2017〕57号)和《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临政水字〔2018〕205号)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勘察、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实施方案经许可后,出现勘测设计失误,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总〔2020〕32号)规定进行问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含水利水电。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是2021年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若是2023年成立的投标申请人,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即可,若是在要求年份内成立的投标单位,要求提供相应年份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3.1.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其他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五人,职称为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且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工程勘察专业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测量专业工程师不得少于一人。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严重不良记录。(须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及相应网站截图)。

3.1.5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5 月 23 日上午09:00时至2024年 5 月    30 日下午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在临沧市领取,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6.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 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2024年 6 月 12 日上午09:00时。

7.3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下载并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澄清的,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发布,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注意实时查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康县水务局

联系人:明琥

联系电话:1398700564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金旭之光一期1幢3单元1606室

联系人:王增尧

电话:13988371523


监管部门:临沧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883-214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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