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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镇康县中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康县中厂水库工程已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和《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大型灌区工程规划》,已由镇康县人民政府以《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镇政复〔2022152号文)同意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镇康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厂水库地处临沧市镇康县军赛乡西侧的硝塘附近,坝址位于南汀河左岸一级支流勐撒河干流上游段,中厂水库坝址以上径流面积 45.1km²,规划水库总库容1356 m³,属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库,规划灌溉面积约为63952亩,规划总投资约71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镇康县中厂水库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编号:ZKX-ZCSK-KCSJ

招标范围:

1中厂水库工程勘察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技施设计、施工期驻场服务。

2、部分专题报告编制: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水土保持方案、水文分析报告(水文专用站建设、各阶段水文分析报告编制)、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题报告(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编制工作。此项不仅限于以上3个报告,若政策发生变化,中标单位按新规定完成,不再另行计费)。

3、保证勘察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验收。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服务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不作为调价依据)。其中: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周期21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在可研批复后120日历天完成;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分批提供相关设计文件,直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止;施工图设计阶段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求,相关专题服从于主体报告进度,不得影响主体报告的审批及项目开工建设。

2.4 质量要求

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33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的意见》(云水建管201757号)和《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临政水字2018205号)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勘察、设计质量负终身责任。如初步设计报告经许可后,出现勘测设计失误,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水总〔2020〕32号)规定进行问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至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是2019年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至2021年的,若是2022年成立的投标申请人,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即可,若是在要求年份内成立的投标单位,要求提供相应年份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3.1.3业绩要求:近5年来(2018年至今)承担过1件以上(含1件)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含正在承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下闸蓄水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业绩登记截图),业绩完成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本规定期限内即为有效业绩。

3.1.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并担任过至少一个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下闸蓄水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业绩登记截图,业绩完成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本规定期限内即为有效业绩。),其他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五人,职称为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且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工程勘察相关工程师设计代表不得少于一人,测量相关工程师不得少于一人,且必须附常驻工地承诺书原件。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记录(须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及相应网站截图)。

3.1.6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3.2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09:00时至2023年4月27日下午18: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在临沧临沧市领取,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6.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 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下):2023年5月16日上午09:30时。

7.3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请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并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上发布。

8.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澄清的,将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发布,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注意实时查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康县水务局

联系人:明琥

联系电话:1398700564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金旭之光一期1幢3单元1606室

联系人:王增尧

电话:13988371523

监管部门:临沧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883-214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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