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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凤庆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凤庆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庆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由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投资发〔2021〕271号文件《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庆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给予立项批复;资金来源政府补助、融资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凤庆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投建联合+特许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1.2 建设地点临沧市凤庆县 13 个乡镇。

1.3项目建设及投资规模

凤庆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共有70处,供水范围涉及13个乡镇。新建水厂57座,新建输水管道203km,新建配水管道 28km。计划建设工期60个月。本项目总投资为16247万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准的规模为准。

1.4项目实施机构

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凤庆县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监督项目的实施、运营等各项工作。

2招标内容:凤庆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的投建联合+特许经营建设模式的社会投资人。

2.1 项目实施方式

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凤庆县水务局以投建联合+特许经营实施本项目。

2.2特许经营

由中标后的投建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取得收益。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不含建设期),收费范围包括本次新、改扩建(如有)项目的供水受益区。项目公司具有项目供水的收费权(特许经营权)。

2.3项目交易结构

2.3.1项目资本金

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1624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中;社会投资人出资80%,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出资20%。

2.3.2项目融资

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概算范畴内,项目资本金、政府专项债(如有)及其他补助资金(如有)之外的缺口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共同提供担保或增信。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2.3.3政府补助资金及发行项目专项债

(1)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投入项目,减少融资成本;

(2)如果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解决项目资金,社会投资人需按照专项债发行的要求,全力配合专项债的发行、承接、管理等各项工作。专项债按照其规定用于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资本金的出资,应严格按照专项债的规定执行。

2.3.4股权结构

(1)持股比例

社会资本持股80%,凤庆县人民政府授权主体持股20%。根据实际争取的补助资金及其权属,双方协商后相应调整股权。

(2)其他要求

1)出资人应为中选的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不得自行指定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出资或持股。

2)若社会投资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引入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2.4回报机制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运营并收取水费或委托经各方协商确定的第三方单位收取,并负责水费的收取;通过售水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一定收益,优先满足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运营成本。项目融资期限内项目收益完全归属于社会资本方,并将相关权益作为抵质押增信手段以保障项目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

凤庆县人民政府及社会投资人共同推进水价改革及水费收取,凤庆县政府积极推进拟定支持“三个全面”工作相关政策,对水费收入不足以覆盖运营成本、还本付息的缺口部分,由政府对用水户、供水组织等进行精准补贴,保障水费收入能够覆盖运营成本、还本付息等,实现项目良性运行。

2.5定价机制

政府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困难群众水价补贴机制,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1.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投融资实力,且能提供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证明。

3.1.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只能是1家单位,牵头人须为融资方,联合体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超过四家(含四家)。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以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和不得分别参与不同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近3年(2018年-2020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施工项目经理1名,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管理员1名,资料管理员1名及财务负责人1名。

(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不可抗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须取得业主同意)。(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2)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3投融资能力

3.3.1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3个月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协议文件。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18-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不足半年的出具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报表。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廉政自律承诺书,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或施工(在建或已完工均可)或运营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1.5亿元的水利项目)的2个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可提交业绩材料,业绩可累加,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7投标保证金

3.7.1投标保证金额:¥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期限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09:00时至2021年11月5日下午18:00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7日下午18:00分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2155710)

5.2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0元/套,售后不退。具体缴费事宜请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09:00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5 网上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请投标人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下载并仔细阅读《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并按开标操作指南流程参加投标。

6.6 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公告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2关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均通过“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庆县水务局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凤梧路

联系人:赵智富

电话:1588798415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楼2718号

联系人:杨喻喻

电话:0883-8880614、1588783281

监督单位: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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