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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投资〔2020122批准,项目业主为华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方筹措,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以及上级补助资金等,招标人为华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玉溪市水利局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宁县宁州镇。

2.2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0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完成华宁县龙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的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其中,勘察设计工期:勘察、初步设计按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勘察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职格。

3.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内(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河道治理项目或水环境治理或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或同等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初设批复文件;

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内(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投资不低于1亿元的河道治理项目或水环境治理或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或同等规模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交竣工证书。

3.4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己作出声明或介绍,证明其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并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附后(含联合体各方)。

3.5流动资金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确保项目建设期间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并做出相应承诺。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设计方)。(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5日至 20211029日,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报名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于开标时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4.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网上报名外的现场报名,招标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以现金或微信方式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在2021111909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190900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玉溪市水利局

行政投诉举报电话:0877—2025388

投诉举报专用邮箱:ysz2025388@163.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昌街1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方式:0877-5058827、156877033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金州社区命官营19栋9号

  联 系 人:葛曹晖

  电话:0877-2685189、13759057411

日期: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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