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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会泽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会泽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1.条件

招标项目会泽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由会发改农经【202155号文《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曲靖市会泽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市场化融资招标人为会泽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曲靖经纬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特邀趣的潜在投(以下称申)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会泽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规划建设25件农村饮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处理厂;新建提水泵站;新建供水管道;新建配水管网。项目总投资为46774.29万元。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方式

为提高项目全寿命周期整合程度,根据项目特点及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当前重点工作意见,采用投建联合+特许经营的方式施本项目。

2.2特许经营

由政府授权出资主体与中标后的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取得收益。合作期限为长期。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不含建设期,收费范围包括本次新、改扩建(如有)项目的供水受益区。项目公司具有项目供水的收费权(特许经营权)。

2.3项目资本金

项目动态总投资为46774.29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规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动态总投资的20%。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暂设定为总投资的20%(最终以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各股东按照项目公司的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筹集,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及金融机构融资要求按时足额分批投入。若因融资需求要求增加项目资本金,则由各方共同协商。

2.4项目融资  项目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贷款金额、利率及期限等以金融机构的最终融资合同约定为准,建设期利息据实结算后纳入总投资,在融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依规出具文件,提供相关材料,支持项目融资落地。

2.5股权结构 社会资本方持股80%会泽县人民政府授权主体持股20%

2.6回报机制

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通过售水获取收益,在优先满足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运营成本及约定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剩余项目收益则由各股东按项目公司资本金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1.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融资方,且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以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和不得分别参与不同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此条款的要求。

2)牵头方要求: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融资能力。

3)成员方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3年(2018-2020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单位。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每家必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管理员1名及财务负责人1名。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不可抗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需取得业主同意)。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2)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3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

3.3.1 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为本项目投融资的资源,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3个月内)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投融资能力证明可累加)。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18-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不足三个月的出具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5.2投标人(成员方提供),需在信用中国平台对成员方施工企业查询企业信誉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不良行为记录、市场失信行为,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黑名单等,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监督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人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 10 月2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220.164.171.157,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完成网上电子报名成功后,于2021年10 20 日至2021年10 月 26 (公休、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25776223@qq.com)进行资料审核(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咨询电话:13008633608,相关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网上报名截图;4介绍信;5、投标人登记表。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邮件确认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20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邮费)100元。招人在收到位介信和邮购(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1 11   10   08  30 分至 09  00 分。

6.2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需注意事项”。

6.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额:50000.00元(伍万元整)。

7.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曲靖市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 电子报名

本招标(采购)项目为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同时进行,请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 10 月 20 日至2021 10 2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220.164.171.157,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完成网上电子报名成功后,于2021年10 月 20 日至2021年10 月 2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25776223@qq.com)进行资料审核(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咨询电话:13008633608,相关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3网上报名截图;4介绍信;5、投标人登记表。本项目需网上报名邮件确认及缴纳招标文件费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泽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曲靖经纬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会泽县西直26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东星小区一组团珍珠438号

编: 654200                        邮  编:655000

联系人:李梅                          联系人:张瑞萍  何彦

话:0874—5126175                    话:0874—8969177                       

真:0874—5126175                    真:087489691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址:                                 址:

 

2021 1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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