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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标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玉红发改农社〔2021〕129号文批复,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经玉溪市水利局备案通过,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活动遵循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共规划建设项目13件,包含新建泵站、新建水厂、新建输水管和新建配水管。项目建设计划总工期为60个月。

2.2 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206万元。其中:泵站工程投资145万元,水厂工程投资684万元,输水管道投资2007万元, 配水管网投资2161万元,其他工程投资250万元。

2.3 项目实施机构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授权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监管项目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

2.4 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玉溪市红塔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的投资人。

2.5 实施模式

本项目采用“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即由政府授权机构与社会投资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完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特许经营权。

2.6 股权结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股东双方根据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按股权比例分别认缴到位,其中政府占股20%,社会投资人占股80%。

2.7 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5年,特许经营期30年。

2.8 投资回报

本项目投资回报来源于供水收入等,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特许经营期内,若经成本审计和绩效考核通过,项目公司水费收入无法达到预期,导致项目现金流不能满足银行还本付息、运营维护费用、税金等时,缺口部分由政府出台水价补贴政策, 保障水费收入能够覆盖运营成本、还本付息等,实现项目良性运行。项目收益则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期给予合理收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及承包范围符合《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等现行相关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意一方满足即可)

(3)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应配备施工项目经理1名,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

①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利水电建筑、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水利水电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工结构等7个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必须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行业协会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

(4)投融资能力: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协议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累加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成立当年无需提供。

(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7)类似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单件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水利类投融资项目(在建或已完成均可,包括PPP、BOT、BT等)(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意一方满足即可)。

(8)若为中央企业的,应当遵守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文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占股比例最大的成员,联合体成员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办理投标事项,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承担连带责任。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8日09:00时至2021年10月22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的办理详见网站说明。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现金或微信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9日09:00时。

6.2网上递交: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能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 开标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号开标室。

7.公告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上发布。

7.2关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均通过“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通知。

8.行政监督部门信息

行政监督部门:玉溪市水利局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7-2025388、投诉举报专用邮箱:ysz2025388@163.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

联系人:杨仕其

联系电话:136088958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栋11楼

联系人:石文杰

电话:0871-63521226  1373279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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