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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红河州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河州水利局关于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红水保[2021]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屏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流域面积27.89km2。确定治理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16.60km2,布置水保林23.15hm2,封禁治理875.24hm2;布置经果林34.02hm2,保土耕作727.77hm2,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面积482.58hm2;实施核桃园村绿化美化工程、新建太阳能路灯230 盏,新建公厕7 座;布设标志碑2 座、标志牌31 块。

2.2招标范围:

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3建设地点: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项目计划总投资:834.33万元;

2.6招标方法: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1.1 施工总承包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需提供 2017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会计报告及报表)。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7年至今承担过一件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 年至今承担过一件水利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 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

4.2 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4.3 投标人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誉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不良行为记录、市场失信行为,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黑名单等;

5.业绩要求:

5.1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担过一件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人员要求:

6.1 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资料管理员)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标段:监理服务

1、资质要求: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至今)承接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协议书或业务手册等)

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6年-至今)承接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协议书或业务手册等)

4、其他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现场监理人员(不包含后勤、辅助人员)不少于5人且具有监理工程师证,并具有一定的监理工作经验;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公用工程、地质、金属结构、电气、测量等专业)。

5、财务要求:

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需提供 2017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会计报告及报表)。

6、信誉要求:

6.1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

6.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6.3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誉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不良行为记录、市场失信行为,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黑名单等。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T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成功后,如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云丰雅苑二单元301室)购买相关资料并签收确认书;②只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现场确认本工程所需资料均为: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资质证书(复印件);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7、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查验)。

注: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 5月  17 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5.1.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1.3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5.1.4 逾期或未在指定时间、地点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5.2 开标解锁

5.2.1 开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  5月17日09时00分

5.2.2解锁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为: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携带CA锁到开标现场解锁投标文件,逾期解锁或者未到指定地点解锁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屏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13号

联系人:周永伟               

电话:0873-4858585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朝阳路云丰雅苑二单元301室

联系人:牟工

电话:16606986088

日期2021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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