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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至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至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至第三标段)已由鹤发改投资【2017】2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3293201525322X6,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100763898197X。监督和审核部门:鹤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至第三标段)。

2.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水面面积及周边自然衍接和便于加强湿地管护,本项目主要是对东草海湿地内的部分地块和原施工便道进行清挖,布设环湖防沟带,加高部分湖滨带;同时对西草海实施湿地恢复工程。

2.3招标范围:

2.3.1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标段):1#清挖带挖运淤泥及回填平整,3#清挖带开挖淤泥及外运,1#-1湖滨带和2#湖滨带加高,投资约989602.46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I标段所示全部内容)。

2.3.2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标段):4#清挖带、5#清挖带开挖淤泥及平整晾晒,6#清挖带开挖淤泥及外运,海尾河调节控制闸下50m格宾挡墙工程,2#清挖带、6#清挖带、12#清挖带、13#清挖带挖运淤泥及回填平整,4#清挖带、5#清挖带、4#环湖沟、5#环湖沟开挖淤泥及平整晾晒,5#湖滨带加高,投资约1218254.67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II标段和III标段所示全部内容)。

2.3.3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三标段):清挖西草海湿地范围内的土方17554.9立方,填筑绿化带,投资约512425.91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IV标段所示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至第三标段)的计划工期均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2.5建设地点:大理州鹤庆县。

2.6本项目共划分成3个标段。

2.7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投标人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优先中取工程投资较大的标段,其它标段则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标段):

4.1.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1.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1.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项目金额为9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1.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件及以上项目金额为9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1.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B、C三证)。

4.1.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

4.1.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

4.1.9大理州内企业应具有由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半年内有效);州外建筑企业,应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半年内有效)。

4.1.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1.1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1.12投标人为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应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4.1.1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 标段):

4.2.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2.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项目金额为1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件及以上项目金额为12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B、C三证)。

4.2.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

4.2.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

4.2.9大理州内企业应具有由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半年内有效);州外建筑企业,应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半年内有效)。

4.2.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2.1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2.12投标人为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应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4.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三标段):

4.3.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项目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3.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13年至今)内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件及以上项目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3.6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A、B、C三证)。

4.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能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

4.3.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

4.3.9大理州内企业应具有由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半年内有效);州外建筑企业,应具有建设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时间为开标前半年内有效)。

4.3.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3.1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3.12投标人为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应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4.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129日至201822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5.2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窗口(鹤庆县城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宣传文化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3现场报名时需携带:

现场报名时,每个标段均需携带: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云南省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 《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无须提供)。

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换。

5.4招标文件自发售之日起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发售招标文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未购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停止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5.5招标文件售价:

5.5.1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标段):招标文件¥1200元整,图纸¥150元整。(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5.2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二标段):招标文件¥1200元整,图纸¥150元整。(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5.5.3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项目(二期)工程(第三标段):招标文件¥1200元整。(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东草海湿地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负责人:和忠

电  话:1357785462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江东时代花园二期二环东路下河埂时代花园A栋20层2001号

负责人:黄钊

电  话:1398715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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